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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侵权
时间:2023-03-18    访问量:0

问题:

有一种工业产品 最早由我父亲自1995年就开始研发  其中涉及到一种产品关键的结构设计(非简单的外观设计,这种设计是通过工业机器产生中实践工况进行力学分析才设计出的一种模式,大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寿命,以及方面机器操作工在生产中更方便的生产)。 这个结构最早是由我父亲可以说在国内第一个想出来的 ,也是因为这种结构与市面上同类产品明显不同,结果这种结构 被某公司用来注册商标, 这种结构设计本来就很容易被“山寨”,所以未申报专利,申报专利反而公开被人家模仿过去了,针对这种恶意的商标抢注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问答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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