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空气源热泵产品归组
时间:2021-11-08    访问量:0

问题:

请求商标局给予确认“空气源热泵”所属商品的国际商品分类的子项分组,即:是属于1106组中的“空气调节装置”、“空气调节设备”和“空气冷却装置”或属于1106组中的“空气调节装置”、“空气调节设备”和“空气冷却装置”以外的其他产品;还是属于1107组或1109组或其他类似群。因经营需要“空气源热泵”产品注册,请商标局明确“空气源热泵”产品具体分组,便于在申请商标时避开在先近似或相同商标。恳请商标局尽快给明确的回复。感谢!

回答:

“空气源热泵”不属于规范商品,请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标准商品进行申报。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