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商标法第十条是禁用条款,如果被以第十条驳回,就不能注册也不能使用,如果已经在市面上使用,是否会遭受查处(商标法五十二条)?许多商标被认为有质量误认问题,但实际上消费者并不会受到误导,诸如此类的情况,严重程度并不像带有国名的商标或者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是否也会列为查处对象?感谢您!
回答:
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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