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第46450758号, 初步审定在第11类:“厨房用抽油烟机,淋浴热水器,电炊具,燃气炉,电热水壶,多功能电锅,加热装置,消毒设备,电磁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第1745期《商标公告》与收到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和商标证书不一样,情况说明也快递到商标局综合处,快递单号SF1412752360636,希望尽快得到回复。感谢!
回答:
邮寄至综合处会有专门人员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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