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局商标从业者您好! 我的商标注册号:6167043(商标:普特阳光)与2007年07月16
时间:2023-11-30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局商标从业者您好!      我的商标注册号:6167043(商标:普特阳光)与2007年07月16日向商标局依法申请注册在17类塑料板产品类上。2010年2月成功拿到商标证书。在多年来正常使用中,前几个月无意登入商标网,竟然在2017年就被无效宣告,但我至今没有收到商标局的裁定书等文件,根本没有机会答辩,也不知道现在进入什么程序了。 更意想不到的是我另一个商标:(注册号:15947541   商标:普特阳光板)这是在2014年12月16日申请注册第17类塑料板等产品,2016年02月21日注册成功下发商标证。而在2019年3月4日收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无效宣告裁定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与我这商标与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商标:普特  注册号:1106084)近似为由宣告无效。完全不同大类,所注册商品不同,商标字数字意不同,这明摆着不公平。我的是17类塑料板,对方是19类(19大类应木材、玻璃,土、沙、石、制建筑材料为主),把我17类塑料板列为与此近似实属不该啊! 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为我作主还我公平,跪求你们!感谢!

回答:

无效宣告的相关问题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业务,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询问页面留言。

问答日期:

2019-03-05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