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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各位商标从业者:我申请商标注册(发文编号33821119),今日接到通知,申请的商标图案与循环再生标
时间:2023-11-28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各位商标从业者:我申请商标注册(发文编号33821119),今日接到通知,申请的商标图案与循环再生标志近似,作为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以此驳回。我深感不惑,我经营的环保设备,亦是响应国家倡导环保,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且主营的水污染治理设备,同样属于促进循环再生产利用,节约国家资源的治理设备。希望各位商标从业者给予考量和商榷一下,再下定论。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建议您提出复审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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