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申请商标的时候,用的是咖客梵途四个字的,为什么贵单位的人竟然只用一个咖字来检索是否有相似,我就不明白了,四个字的商标,用一个字给我检索,并下达驳回通知书!我很难接受!拨打贵单位的电话,总是再占线中!希望贵商标从业者看到我说的上述情况,回复下邮件!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建议您提交复审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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