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个标志是我亲自设计的,是原创的,审了,没过,希望您能给通过下,费用您说,感谢了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建议您及时提交复审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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