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亲,您好。 想请问一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审查意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标 2000 80号)》还是有效的状态吗?现在还能在哪个政府部门的官网看到这个文件呢?现在如果说是企业名称等作为商标,或者某些部分放弃专用权的,还是必须在商标上作出书面声明吗?还是不需要再显示在图上了?收到请回,感谢!
回答:
建议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未作出说明的,国家商标局也将视情况作出审查决定。
问答日期: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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