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于19年11月15日向商标局提出了3件商标转让,商标号14207433、14207426、14207526,由于转让方公司已注销,后进行补正,让提供股东签字的身份证明,我也按要求进行了补正,但现在又收到这样的补正通知,不知道该怎么改正,受让方有执照,转让方有股东身份证明,还要提供啥啊!商标局的电话又打不通,现在半年已经过去了,望早点解决!
回答:
上一次补正回文中并未提供股东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请及时补正回文。
问答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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