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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的商标驳回复审费用如何退回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我们公司对商标局驳回第36767171号商标不服
时间:2023-04-12    访问量:0

问题:

多收的商标驳回复审费用如何退回 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我们公司对商标局驳回第36767171号商标不服,依法申请复审,并于2020年1月19日,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向原工商总局商标局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汇出复审费用750元。在该款项未退回的情况下,我们公司收到商标局缴款通知,要求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纳复审费用750元,否则视为放弃复审。为此,我们公司于5月中旬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纳复审费用750元,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于5月15日提供加盖商标局电子印章、票据号码0010357837《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我们公司因该商标复审,支付了复审费用共1500元。请问,商标局多收的款项如何退回我们公司,需要如何申报退款呢。(储康公司2020.7.1早晨)

回答:

请您提供一个打印的退款申请,写明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与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一并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商标局财务收。如仍有疑问,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财务010-63218500-6人工沟通解决。

问答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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