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同志您好!申请注册号8178284的商标MIRO,被撤三,但我们这边一直未收到相关发文,上次提问说是挂号信退回了。现在想问下,我们还在被撤三的有效举证期限内,现在想要举证在使用。若过了,该如何救济。
回答:
您询问的商标《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送达公告时间为6月20日,加30日视为送达,按通知要求在收到通知2个月内提交回文。需要在9月19日之前提交使用证据。期满不提供将撤销。
问答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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