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品牌使用在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
时间:2023-03-22 访问量:0
问题:
申请了地方性方言,作为产品的品牌。被驳回。认为缺乏显著特征。什么叫品牌使用在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是不是应该和我们沟通一下,然后再给评判啊。中国地大物博,涉及的东西太多了。你这轻轻一点,商家多出几百块,有想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难度么??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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