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移转怎么弄
时间:2023-03-14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 审核员,客户公司破产清算了,公司名下的商标需要发生移转,但是我看商标局的后台,商标移转还是需要提供原商标持有的的委托书盖章,同意转让证明盖章,章要是销毁了怎么办,除了这些,像工商局出具的清算证明,注销证明需要吗,商标移转的官费是多少

回答:

对于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法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由管理人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管理人实施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等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在办理商标移转手续时,需要提供: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和指定管理人的裁定或者宣告破产的裁定;2.由管理人在相关申请书上盖章或签字,或者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3.债权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书面同意文件。其他常规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栏目查询。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500元人民币,电子申请为450元。

问答日期:

2021-01-12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