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企业名称变更
时间:2023-03-12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好,2021年1月11日报送95件注册人名称变更手续,原注册人名称: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米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现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1、一部分商标被法院冻结,要求提交法院出具同意变更声明。2、一部分商标质押,要求提交质权人出具同意变更声明。针对1我们联系了法院,法院不给出具,理由是法院没有义务出具此类声明。针对2经查,质押商标均已超过了质权登记期限。我们想电话询问商标局,但询问电话始终打不通,烦请给予指导。因补正期限30天,急盼回复!

回答:

需按照补正通知书要求进行补正,若无法提交材料,则无法变更成功。 

问答日期:

2021-01-25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