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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代理/文件接收人的业务
时间:2023-03-1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成都领航高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四川优帝德厨柜有限公司最新委托的代理机构,于2020年8月10日在网上服务系统递交了客户名下所有商标的变更代理人申请,9月27日下发了以“未填写变更后代理机构名称”为由的补正通知书,收到后当即进行了补正回文,2021年1月27日又收到了以相同理由下发的补正通知书,联系书式科、补正处、变更实审处,均说变更后代理机构名没有问题的,再三确认后相关科室又说要填写变更前的代理机构名称,可在服务系统的变更代理/文件接收人业务填写上,没有可以填写变更前代理机构的地方,只有一处勾选“是否填写变更后代理机构”及“变更后代理机构的地方”,最后以书式科、补正处、变更实审处均表示不太明白这个业务为由结束了询问。想询问变更代理/文件接收人这个业务在申报时到底该怎么填报才不会出错。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网上申请变更代理机构,无需填写变更前代理机构。

问答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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