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注册号:53702310,53702299。两件商标,申请委托书为:北京桑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证明文件为:北京桑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由于申请时填报的名称写成了:北京桑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标局不仅没有不予受理,并且下了缴费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以上两件商标已不予受理,等待不予受理通知发文。
问答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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