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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抢注“神州大舞台”违反商标法
时间:2023-03-05    访问量:0

问题:

熊鹰央网传媒集团碰瓷央视抢注“神州大舞台”违反商标法据新京报2020年10月23日报道:中央电视台网“碰瓷”央视,被央视网举报:严重侵权。央视声明全文如下:“中央电视台网”(网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cctvn.com、cctvn.net、中央电视台网.网址、cctvn.中国、中央电视台网.com等)在未经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授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商标、标识进行宣传,以此误导公众并借此招商,发布广告、视频、举办各种社会活动并谋取非法利益,其上述侵权行为,已给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及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网严正声明如下“中央电视台网”及其运营主体(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凤霸央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未得到中央电视台或央视网授权,“中央电视台网”及其运营主体与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毫无关联,其所有行为亦与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无关。鉴于“中央电视台网”严重的侵权行为,我网已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合法权利及权益。请广大公众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特此声明!央视网2020年10月22日无独有偶,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又开始抢注央视前知名栏目“神州大舞台”为自己的“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第十条(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规定,熊鹰央网传媒集团的商标注册应属于无效申请。提起央视“神州大舞台”,绝大多数观众会以为是央视的节目,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抢注“神州大舞台”的行为容易使观众产生误认,此举与其旗下中央电视台网碰瓷央视同出一辙,大有“异曲同工”之妙。碰瓷央视也好,抢注“神州大舞台”也罢,其用意自然是不言自明。没有央视的批准和授权,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无权抢注“神州大舞台”为自己的商标。恳请商标局调查,驳回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注册申请“神州大舞台”商标,已申请的35、41类建议撤销宣布无效,正在申请的38类应予终止。

回答:

请将相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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