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 异议答辩通知、撤三答辩通知的主送人,即被异议人、商标注册人,丢失答辩通知的信封,做答辩时如何计算答辩期限?可以用商标网商标流程的答辩通知发文日加15天视为送达,再加30日或两个月,计算异议答辩或撤三答辩的期限吗?感谢您的解答。
回答:
请拨打商标业务询问电话异议业务询问相关问题,010-63218500-5-7。 国家商标局 2021年3月31日
问答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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