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商标 同类别同项目申请 前面授权 后面不授权
时间:2023-02-25 访问量:0
问题:
第22545666号注册商标2018年2月14取得商标专用权; 2020年12月4日申请人再次申请此商标注册号51896355,商标局审查员以有在先注册近似商标 驳回。 我不知道审查员怎么考虑的 ,这种审查 给我们造成很大困惑,难道我们要重新花钱去做复审?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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