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期收到多个冒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代收货款的包裹,怀疑肯能是某些代理从中捣乱,或者确实是不法分子,利用网上公告信息。进行精准诈骗,这类金额往往一般比较小,不容易引起消费者注意,希望贵部门引起重视,加强监管其中快递公司和单号如下京东快递:JDVC08452568971,代收货款为28元;(寄件人信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机场T3航站楼商标中心)京东快递:JDVE02593544599,代收货款为29元;(寄件人信息:知识产权代,13875622464,湖南省衡阳市燕湘区融冠亲城写字楼)京东快递:JDVE02579935373,代收货款26元;(寄件人信息:商标注册办,13721417546,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城区华山路80号)韵达快递:6000108086785,代收货款26元(寄件人信息:众益知识产权中心,01086391424,四川省绵阳市游仙中国科技城众益知识产权(四川)中心)相关快递公司没有履行寄件人实名登记的义务,导致快递公司自己也联系不到寄件人,经过和京东快递公司的交涉,其中2个包裹的损失已经追回,其中一个处理中。韵达快递公司,打了快递公司客服,至今没有任何回音,没有给及时处理。希望贵部门 以国家知识产权的名义督查此次事件,且希望发布公告让以后的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或者引起重视,感谢
回答:
我局2016年5月以后商标公告已采用电子公告的方式,不再对外寄送任何纸质商标公告,我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均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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