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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三网上答辩问题的询问
时间:2021-06-1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商标局在撤三申请、异议申请、无效宣告申请网上系统开通后的培训中说道,关于以上商标案件涉及网上提交申请的,后续下发的答辩通知书均将纸质答辩通知书及下载码邮寄给商标注册人,将电子版的答辩通知书抄送至相应的代理机构,并且说明抄送给代理机构的电子版答辩通知书没有法律效力,如需答辩均应提交商标权利人收到的纸质答辩通知书及信封等材料,但是现在商标局在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回复到“撤三答辩时,无需提供纸质版的答辩通知书,也无需提供信封,将代理机构的收到的电子版答辩通知书打印出即可答辩”,请问商标局关于以上案件的答辩到底应该遵循什么规定,请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感谢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撤三答辩如无信封可以不提供,直接打印电子版进行答辩;答辩日期以主送申请人纸质送达时间为准,如无法确定时间可打询问电话,向工作人员查询挂号信条码,去中国邮政官网查询,截图签收时间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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