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撤三答辩通知书上的商标名称仅显示汉字,但商标实际上是汉字加拼音,答辩人答辩的时候在委托书、答辩书正文中自行将名称补齐,使用汉字加拼音形式的商标名称进行答辩可以吗,会不会因为与商标不一致要求补正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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