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在国内能否直接使用香港注册商标,直接在香港商标上加使用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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