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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时间:2021-07-07    访问量:0

问题:

2013年9月26日,就已经公布了批准安居红苕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局1750期公示遂宁红薯为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一个市级行政区域范围里面可以有两个一样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主地方语言”苕“和“薯“一个产品。”希望商标局能给出答复?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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