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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资格
时间:2021-07-14    访问量:0

问题:

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他人商标或其他类别注册别人商标、商号等行为,在该商标公告期内,不是厉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吗?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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