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初审公告内容有误,如何更正
时间:2021-07-14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代理的第36294336号“三门坡沙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21年7月13日第1751期初审公告。我们发现,该初审公告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为2019年2月2日提交的版本,并非为我们公司通过驳回复审申请提交的最新的使用管理规则。为确保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以后的运用中规范、正确使用,我们公司工作人员于7月13日始,不断地打电话询问如何更正,但我们的询问都被从A部门推到B部门,又从B部门推到C部门或推回A部门,到今天为止,打了无数次电话,依然没有哪个部门能够给予我们确切的解决办法。为维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准确性,在此恳请商标局给予更正第1751期公告的第36294336号“三门坡沙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感谢!
回答:
已联系案件审查员反馈公告科进行更正,正在处理中。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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