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在商标申请中,是否存在不公告的例外情形
回答:
商标是否审核通过都会发通知,请以国家商标局通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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