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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撤消
时间:2021-09-06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关于永兴青积铸科技厂2020年3月4日申请的第11类青积铸商标商标申请号44356214和第7类青积铸商标商标号44353495以及2021年4月22日申请的第35类青积铸商标商标号55465623的驳回意见希望国家商标局撤回驳回意见予以授权,第一国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减费降费,我的企业是大学应届毕业生通过创新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本来创业环境和融资环境就没有,创业困难重重,第二商标号44353495和44356214商标元素采用了green CASTing product绿色铸造产品英文元素并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绿色铸造产品指的是工艺技术,而我已掌握无人化低能耗(无能耗)有色金属结构件成型制造工艺技术,这在国际上属于领先,单日单个生产产值超千万,这已是国际领先,其次我的企业本身就是从事科研创新,第二医药和食品商标元素采取green的已超万个商标,第三第7类商标商标号44353495为机械加工制造工具,该创新成果专利已授权,更不存在误导消费者,因为该创新成果属于有色金属成型制造产业链专精特新产品,追求绿色节能环保是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根本不会涉及误导消费者而且我已掌握该产业核心工艺技术,同时2021年4月22日申请的第35类商标商标号55465623青积铸商标国家商标局提出的驳回意见并做出了引证,事实该引证所述内容我的另一商标已授权商标号为46852756,同时该商标版权也已授权,所以该商标驳回引证应该无效,其次我的商标图形为qjz该商标图形已在抖音上推广,希望国家商标局撤回驳回决定予以授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和保护创新成果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新申请被引证在先相同近似商标驳回并不影响在先已注册商标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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