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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答辩问题
时间:2021-09-23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审查员,您好!商标注册人的A商标被他人提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注册人因经营地址更改了,实际上没有收到相应的纸质撤三答辩通知书(经查挂号信单号,也没有退信流程,显示挂号信件已签收),所幸,原注册代理机构系统上收到该A商标的电子撤三答辩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请问如果该商标注册人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办理答辩,提交电子撤三答辩通知书打印件、系统收文日期截图以及证据材料,是否符合商标局要求?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纸件提交使用证据需要提交主送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通知原件,若未收到,可到国家商标局大厅重新打印。期限以主送送达日期为准,可与中国邮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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