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自2021年9月29日,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调整为“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纸质缴费通知书上写着“十五日缴费”,也是按照7日内缴费吗?
回答:
自2021年9月29日,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调整为“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国家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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