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8180659、58184608商标情况
时间:2021-10-26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想要询问下这两个商标的驳回情况,理由是:该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请问不良影响是指什么方面,麻烦商标局陈述下。商标是考虑要做驳回复审的,但是不清楚理由中的对于这个商标会引起的不良影响是指什么意思。
回答:
与审查员核实,您询问的商标经上会讨论,您询问的商标名称中含有“调浪”易产生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