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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隩丰商标注册的有关问题
时间:2021-11-06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从业者好今年7月23日,由山西省河曲县香亿家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隩丰”第30类商标,10月21日被驳回。理由是与“奥丰”近似。并附了2个引证商标的详细信息。一个是与无锡奥丰食品有限公司的2017年12月21日注册“奥丰”近似,一个是与北京同瑞祥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日注册的“奥丰”近似。这些商标均为30类。既然“隩丰”能与“奥丰”近似,那又为什么后面2021年的“奥丰”又不与前面2017年的“奥丰”近似了?现在仅仅过了9个月“隩丰“就与”奥丰”近似了?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作为。又或是对中国文字极不了解的行为。“隩”意为河岸弯曲的地方。河曲县在黄河拐弯处,古称“隩州”,企业注册地址是河曲县,所以起名为“隩丰”。商标注册审查人员连这一点都不了解吗?可以上百度看看,也可以查查《辞海》或《汉语大词典》。2017年12月21日注册的奥丰和2021年1月20日注册的奥丰难道就不近似吗?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猫腻?自己的所作所为自相矛盾。所以申请商标局商标从业者过问一下,现在起个商标名字实在是很难。感谢了。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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