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驳回错误
时间:2021-11-0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老师2021.11.06下发第58455843号商标的部分产品驳回通知,驳回其中  非金属锁(非电) 产品,根据第6类0610 非电子锁 注释显示:1.本类似群商品(金属钥匙除外)与0920第二、三自然段,2014非金属挂锁(非电子)类似。第20类2014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注释显示:非金属挂锁(非电子)与0610 除金属钥匙以外的其他商品,0920 第二、三自然段类似。但是该商标驳回产品为:非金属锁(非电),并非是挂锁产品,目前商标公布的最新分类中也并未说明该商标驳回产品是跟第6类0610关联,请予以更正商标的驳回情况

回答:

非金属挂锁(非电子)与0610 除金属钥匙以外的其他商品,0920 第二、三自然段类似。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