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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使用商标证据的电子文件
时间:2021-11-15    访问量:0

问题:

本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要选择以电子方式提供,可是我在官网上没有找到相关的窗口,电话也打了很多遍,一直是忙线,希望能得到你们相关人员的指示,如何在网上提交,步骤是如何?感谢早点回复

回答:

被申请人选择在线答辩的,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答辩管理,在【答辩绑定】通道中输入下载码/绑定码后,即可进行在线答辩。需要注意的是,下载码/绑定码绑定并完成电子答辩的,不可再纸件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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