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然人方式注册的商标局账号,个体户注销后,开了新的个体户,所以进行变更。登陆我的账号-#62用户变更的里面。选择:是否变更证书相关信息,选择:是,然后输入新的个体户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提示:该证件号码已被注册过,请更换证件号或维持原证件号码不变。这样提示就是不允许变更吧,但是对应的个体户已经注销,难道还不让变更吗?感谢!
回答:
登陆原账户-我的账户-用户变更,提交新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仍有疑问,请打电话到网上申请技术询问服务010-63218500-3-1-0人工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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