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审查员严重不负责任
时间:2021-11-29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局的审查员一个比一个厉害硬气。把一个可以通过的商标一句话就把它驳回,不理解客户的损失有多严重。驳回的理由也非常不合理。你看看这个理由:该标志中含有“切糕”,使用在所报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认,且该标志中维吾尔文书写不规范,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你们是不是为了完成驳回复审的任务才这么拿客户当玩具?审查员没有责任吗?也不能说清楚吗?我找你们商标局商标从业者投诉你们!你们太过分了,干什么都要钱,还一个比一个豪横硬气,办事无理。我强烈要求改正!!!

回答:

国家商标局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