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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版权侵权问题询问
时间:2021-12-0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老师,本人我是一设计师,我2020年设计了一枚logo,设计好后发在了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之后作了版权登记并拿到了版权证书,今年我想把这枚logo登记注册成商标使用,我查询发现被深圳一家公司在今年5月申请正在注册中,目前处于驳回复审阶段,我怎麽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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