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询问
时间:2021-12-06 访问量:0
问题:
补正询问兹有申请号: 60347310,申请日期: 2021年11月5日,补正要求: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经营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经查核对这个商标是以字号名义申请,并不是以经营者名义申请,为何补正需要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呢?是否补正要求有误,请核实。因为以往用字号申请的,都是提供个体执照复印件盖章和委托书盖章。此次是否有新规要求,请列明出处,感谢。《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a.负责人的身份证;b.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回答: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栏目查询。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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