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电子版异议答辩通知书
时间:2021-12-09    访问量:0

问题:

我是一个代理事务所,关于电子版异议答辩通知书给我们事务所抄送,给客户邮寄,这个情况不合适,因为客户委托我们办理商标注册,从申请到初审公告,还没有拿到证书,就有异议程序了,还属于委托的行为内了。所以电子版异议答辩通知书应该给我们事务所了 ,不应该是抄送。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商标从业者能够解决该问题。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