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营业执照批准后被告商标侵权
时间:2021-12-13    访问量:0

问题:

我是2019年在当地行政审批局批准注册的“某县乐居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当时备选了好几个名字都没通过,进过行政审批部门的系统审核,只有“乐居”两字可以通过,便办理了以上名称营业执照。2021年12月初,我接到了来自法院的起诉状,状告我侵犯了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乐居”注册商标,并要我们公司停止使用“乐居”名称,赔偿20万!    作为一名初次创业的小公司,我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营业执照审批的时候不审查商标是否侵权的问题吗?如果明知使用“乐居”两字会侵犯他公司的商标权,我肯定不会用这个名字的。但是在整个公司注册和运行阶段,没有任何政府组织和公司或个人提醒或警告我使用“乐居”两字会导致商标侵权,如果有提醒我肯定会立即整改,停止使用“乐居”两字,换成其他的名字。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商标维权的方式是不是有法律漏洞?他公司在没有和我们公司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让我陪他20万。这好比是一个故意设计的陷阱,跳进这个陷阱就会遭到恶意维权。商标维权法律程序是否有漏洞?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是否在提醒无意识商标侵权上没有尽到责任?    请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回复,下一步我们公司该怎么应对处理,维护我们公司的正当权益,感谢!

回答:

请询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