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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转让和移转
时间:2021-12-16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有个“个人独资企业”,曾经注册过一枚商标,后来该企业注销,当时忘记公司名下 还有商标,致现在商标也转让不出来了。清算报告早已完成,没有体现商标的处置问题,现在也不能补了,如果现在只提交法代理代表人签名的声明,同意商标转让给别人,这样的移转申请还能核准么?(该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股东,就是这个法定代表人)感谢

回答: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销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为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可以处分其商标权。办理手续时应提供:1.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证明;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由经营者签署的有关转让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的非法人组织终止后,有证据证明其清算时遗漏商标权的,参照个体工商户由出资人、合伙人或设立人处分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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