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国知局,请问商标文件被送达公告后,若 送达公告已满30日 后再去领取退信(如第45天再去领取),那答辩或复审期限,是按领取退信当天开始计算,还是送达公告的第30天后开始计算?
回答:
以送达公告30日未领取视为送达,开始计算答辩或复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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