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十一版分类表删除了“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增加了“科学研究用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但是该商品及分类表中的其他机器人产品与我们公司产品均不贴切。请问,我们公司主要的“人形机器人”产品,主要功能是迎宾接待、引导讲解、业务办理、养老陪伴等,应该划分到分类表中的哪个商品?或者可以接受怎样的非规范商品表述?
回答:
请根据尼斯分类表的规范商品,按照您涉及的商品自行选择。提交非规范商标具体以形式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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