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的商标被他们提交撤销申请,但是公司已经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商标还在给关联公司实际使用。1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可以用商标注册人名义来进行撤销答辩,商标实际使用的公司提交商标使用证据?2此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名义委托办理进行撤销答辩的委托是否有效?3还是说可以用商标实际使用的公司名义来委托进行撤销答辩?
回答:
答辩主体还是未注销公司,委托书因为已经注销,改为签字即可;答辩内容可以为关联公司,但要有和关联公司的许可协议或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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