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3月1日那天,我提交了用户登录注册,我的申请人名称与身份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名称是一致的,都是高建红,我用的是高建红的身份证,姓名和身份证号都是以及申请人名称一致的,我是自然人申请,但3月4日的晚上,我接到的电子邮件回复说我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我是以GJH_666666的用户名来申请的,是我错了,还是相关办事人员错了?如果是办事人员错了,请受理吧。
回答:
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书审科010-63218500-5-1询问。
问答日期: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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