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申请了商标,申请号为:36260152.由于填写申请书时多填写了国内接收人地址,该商标被不予受理。但因商标申请的在先权利是先申请先保护,又因多填写的内容不是主要审查内容,可否请求给予一次补正的机会而不是直接不予受理呢?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已被不予受理,请您留意查收文件。
问答日期: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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