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册了一个商标名称:商品、服务里面包含:糖、面包;米粉;面条;米粉(条状);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
时间:2023-11-29 访问量:0
问题:
我注册了一个商标名称: 商品、服务里面包含:糖、面包;米粉;面条;米粉(条状);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粉丝(条);酵母;土豆粉这十项。 类似群包含:3003;3004;3006;3008;3009;3010;3012;3017这八项; 那么请问我注册的商标如果想用在大米的销售上,是否受到保护,例如有人用我的商标名字在商品、服务里面注册了300119米这一项,那么我是否可以进行维权保护,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使用侵权的问题建议询问地方工商管理或市场监管部门。
问答日期: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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