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如果我已经于2018年11月申请注册某商标,2个类别,并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目前2019年3月有人要注册同样的商标,其号称要注册11类,在我的2类之外,并声称这样可以对我的注册提起争议,并最终由于他的注册数量的多,而获得该商标。请问是这样吗?
回答:
国家商标局没有此项政策规定,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问答日期: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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