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敬爱的商标局商标工作者: 您好!我是湖北码界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最近我们公司正在申请商标,原因就是跟随商标改革步伐,为自己的软件开发服务打上商标。我们公司申请的商标是9类和42类,商标名是codes,设计理念是码界和软件开发的意思,但是被驳回来了,理由是翻译出来是编码的意思。但是code是编码的原型,而codes不是,商标局不应把所有能翻译成编码的英文单词都给驳回。其实英文单词和汉语单词都是有很好的涵义,为什么不能拿来做商标,就比如我们公司申请的商标codes,如果拿来做商标,人一看就知道是写代码的,并且知道是湖北码界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想申请到理想的商标,这是商标申请人的原本意图。商标局应该响应习主席文化强国战略,理解商标申请人的心声,放宽商标审查标准,让那些具有文化内涵而被打上死刑的商标投入中国市场,让世界都能看到中国文化的光芒。 此致 敬礼! 周雷 2019年3月8日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建议您提交复审申请。
问答日期: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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